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在短暂的生命里,最美好的是青春。
青春如盛夏的骄阳,放出万道的霞光,冲破黑暗的樊篱,收获成功的梦想。
青春如大海中的帆船,乘风破浪,承载希望的火种,驶向成功的殿堂。
青春是首歌,歌声中折射出奋发的力量;青春是场梦,美梦中勾勒成功的希望;青春是片云,祥云中携来腾飞的翅膀;青春是阵雨,暴雨中磨练坚强的臂膀。
青春是如此的美丽,青春又是何其短暂!我们该如何度过自己的青春呢?如何让短暂的青春留下永恒的芬芳?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踏着先辈的节拍,我们或许能为自己的青春找到释放的支点。同样的青春,不一样的挥洒,却有异样的精彩。大禹用青春驯服了洪水,秦皇用青春统一了九州;汉武用青春让匈奴望而生畏,岳飞用青春谱写“精忠报国”的华丽诗篇;毛泽东把青春献给了“救国救民”,邓小平把青春挥洒在“改革开放”的春风里。而我应该把自己的青春献给谁?法律?
对,法律!
青春、法律和我,三者的交融或许是经历了千万个轮回的机缘巧合,但对我而言,和法律结缘,必定是无悔的选择。
一九九九年,我加入了中国共青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也正是在那时写进宪法,当时的我还仅仅是个刚进入高中学习的学生,但依法治国的号角从那时起开始在我的心中长鸣。也正是从那时起,在多变的花季雨季,我仿佛一下子找到了生命中永恒的追求。心灵深处沉睡千年的火种被点燃了,迷茫的心也豁然开朗,因为,我终于为青春找到了归属,找到了释放的支点。高中三年不管严冬还是酷暑,我始终挑灯夜战,为的就是履行对青春的承诺。在我拿到大学志愿表的那一刻,我毫不犹豫的在专业的那一栏里写下了在我心中回响多时的名字:法律。
我之所以执着地把青春献给法律,我有自己的理由。古往今来,中国普通百姓一向厌恶诉讼,传统的观念往往把“打官司”妖魔化、恐惧化,更有人把打官司当成人生的污点。正是由于历史的偏见,大众百姓对法律总是敬而远之,这使得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重而道远。普及法律遇到了很大的困难,这样的情形在偏远的农村情况更为普遍。人们由于心理排斥法律,也隔断了对法律的了解。但法律的权威性与普遍约束力并不因人们对法律的无知而会法外开恩。每当看到身边的人们因对法律的无知一失足而酿成千古恨,弄得妻离子散、家败人亡时候,痛心的不仅仅是受害者本人,生活中不断上演的悲剧也深深炙烤着一个年轻的心灵。我告诉自己,我一定要在有限的生命里,去播洒法律的讯息。
在大学接受法学教育的那些日子里,我多次作为法律的信使随从学校的代表队到遥远的山区去播洒法。当我用年轻的真情,用朴实易懂的法律知识唤回迷途少年的良知,令其浪子回头的时候,当我对积恶多年的手足认真说教使濒临支解的亲情重归于好的时候,我真的为自己选择法律感到骄傲,也感到自己的青春没有枉过。
有人说,大丈夫应该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我不是伟人,或许做不了伟大的事业,但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却想要为祖国的法治建设奉献自己的青春。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我都要秉承法律的理念,用法律的利剑,斩除世间的邪恶,用良知的砝码衡量心灵的正义。
如今,我正在从事自己心爱的法律工作,但作为一个刚刚进入法律殿堂的初学者,我知道自己以后的路还很长,但我会时刻准备着,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从普通百姓的利益出发,用青春的激情,锤炼法律的灵魂。
诚然,青春易逝,但只要能化短暂的青春为永恒的事业,青春之花哪怕是瞬间的绽放,同样可以留下永恒的余香。我庆幸自己能把青春奉献给法律,不管生命的硕果最终如何,只要为自己心爱的事业倾注我的一生,最起码我可以骄傲的说:青春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