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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制度执行的必要性

发布日期:2008-05-15|作者:法审处 许俊君

□ 许俊君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其核心是“有法必依”,即首先要求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必须按照法令的规定办事;其次要求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都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作为法制建设的主体之一,公司章程是企业的“宪法”,公司管理制度则是根据公司章程制订的企业的“法律”,任何一名企业员工都应当“有法必依”。但为什么会频频出现“政令不畅通,制度不落实”的现象?问题终归归结于对公司管理制度认识不够。下面笔者就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的必要性谈谈自己的看法,以抛砖引玉,引起大家的共鸣。

    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首先是要对公司管理制度有个正确的认识。管理制度一说是我们通常的称谓,在管理学上称为企业规章制度,即指企业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活动所制定的各种规则、章程、程序、标准和办法等企业管理规范的总称。从管理对象上企业规章制度可分为四大类:行政事务规章制度、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生产经营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我认为企业规章制度具有四个属性:

    1、严肃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一旦颁布实施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所有员工都受约束,任何人不得违反规章制度的规定。我国《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因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企业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在我国法律中最为严厉的体现。

    2、权威性。企业规章制度作为一种行为准则,不是可有可无。企业应当制订规章制度,这是法律对企业的强制性要求。《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也有对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权威性还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4月16日作出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即企业依法制订颁布实施的规章制度在其适用上具有等同于法律的效力。

    3、规范性。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不是某一个或几个领导的意图表示,而是在各部门共同参与,在反复讨论修改后的结果,而且必须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在一定的程度上,企业规章制度也具有企业知识产权的属性,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4、强制性。企业员工必须执行规章制度,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已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依法制订的企业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任何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均是违法违章行为,企业有权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触犯者进行处罚。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管理层次的增多,企业规章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突出。企业管理不是个人的管理,而是一种制度管理,通过严密的规章制度,把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联系起来,使大家有章可循,保证企业不管何人在何种岗位上,都能体现步调一致,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避免政出多门,决策多元,贻误商机。这是企业制定管理制度即规章制度的目的,也是规章制度必须彻底贯彻执行的必要所在。

    应当指出,一个制度形成颁布需要一个过程,从提出方案、收集资料、起草草案、草案修改到规章制度的发布实施,每一个过程都需要企业全体员工共同的配合,一个制度是否可行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准确地鉴别。当前从控股集团,到建设集团都再三强调实行制度化管理,我们广宏公司前年即已经修订并下发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不尽人意。或许他们认为部分制度内容需要修正,然每一项制度的制订实施,都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并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外界环境的变化在不断更新和发展。我国《刑法》颁布至今,已陆续出台了六部刑法修正案进行补充,这还不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司法解释。法律尚且如此,何况公司管理制度?因此必须对严格执行企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有一个正确的理解。这种必要性体现在:当制度颁布实施后,在遵照执行企业规章制度不损害自己人身安全和合法利益时,任何时候无条件地服从执行。也只有在彻底贯彻执行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一些确需修改完善的内容才能及时的被发现,最终在汇总后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这样企业的规章制度才会发展和完善,企业的管理才会顺畅。而且只有通过执行制度,你才能客观地发现问题,才有发表意见的权利,否则有如纸上谈兵。公司制订颁布管理制度是应随企业发展的需要,其必要性是肯定的,不可能因为制度部分内容还需完善,就要否定一个制度,这也是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强制性的体现。

    综上说,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理念、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的体现,科学的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实现科学管理的前提,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要求,而良好的企业运行机制必须有良好的规章制度保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就是企业自己依法制定的“规矩”,是企业和企业职工的行为规范。只有大家正确认识企业规章制度,严格认真地遵照执行,才能使我们的企业走上科学规范的管理轨道,才能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企业经营的目标。        (法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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