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书生故事》(三)
马宅马光祖,南宋宝庆二年进士,他为人正直,为官清廉,不畏权势,在临安知府、浙西安抚使任上,判了两个很有水平的案子,一时名声很大。
临安是南宋政权的京都。一次,福王向马光祖起诉市民租赁他的屋不付款,命他拷打刁民,索回屋银。马光祖觉得凭皇家的权威,不会收不起屋银,其中必有缘由,就亲自下去调查。
原来福王在民间放高利贷,还不起的就强行逼迫以屋贱价抵债,而后又将抵债的屋高价出租,如此盘剥,银钱聚集如山。马光祖进入租屋人的家里,见每户人家的地上都放着泥钵瓦罐接漏。租屋的人愤慨地说:“租赁时房主承诺修补,但墙破屋漏真要他修补时,他又翻脸不认帐,弄得住屋‘ 晴天一百个热头(阳光洒地),雨天一百个钵头’,我们吃尽了苦头,谁愿意交房租呢?”
开庭之日,福王威风凛凛坐在一边督审。马光祖看也不看福王一眼,问过被告之后即宣读判词:“晴则鸡卵鸭卵,雨则盆满钵满;福王若要屋银,直待光祖任满。”福王听了,脸一阵红一阵白,灰溜溜地走了。
马光祖在处州上任时,禁止人们捕捉青蛙,有一农民将冬瓜切一个盖,里边挖空,将青蛙藏在里边,带进城内贩卖,被守城士兵抓住送进衙门来。光祖觉得此事奇怪,就问:“你何时捕的蛙?”捕蛙人说:“半夜时分。”又问:“有谁知道吗?”捕蛙人:“只有老婆知道。”
马光祖命人将捕蛙人的妻子叫来。经审问,捕蛙人的妻子全招了。原来她与人通奸,奸夫教唆女子指使丈夫干这蠢事。奸夫又买通守门士兵,将捕蛙人捉住送进官府。捕蛙人坐监,奸夫就可霸占他的妻子了。光祖遂将奸妇奸夫收于监中。由于光祖办案认真,一查到底,遂使这件离奇的案子袒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马光祖曾三次出任建康知府,任职期间削租减税,兴学礼贤,收养老弱病残,建康子民十分怀念他,为他建生祠六所,奉节拜祀。咸淳三年马光祖拜参知政事,五年任枢密使兼参知政事,以金紫光禄大夫致仕,卒谥“庄敏”,《宋史》有传。